口腔癌十個有九個吃檳榔,再加菸酒,致癌率增123倍,「好膽做你吃!」
12月3日為「檳榔防制日」,臺中市衞衛生局引用資料警惕:十個口腔癌患者九個吃檳榔,臺中市男性癌癥患者,口腔癌為第四名,而檳榔(青仔)含檳榔素和檳榔鹼,本身就是一級致癌物,如果嚼檳榔又抽菸,罹癌機率增89倍,再加喝酒則增123倍。
市府衛生局指出,國際癌癥研究總署(IARC)已在2003年證實,檳榔子(菁仔)為第1類致癌物,檳榔子成份中的檳榔素及檳榔鹼,會在口腔中產生致癌物質,導致嚼檳者罹癌。和檳榔中所摻夾紅灰丶白灰丶荖花丶荖藤丶包葉等,並無絶對相關,亦即嚼食檳榔青仔,即是危險致癌物。
而根據衛生福利部103年10大癌癥死因統計資料顯示,臺中市男性口腔癌排名第4位,研究指出嚼檳榔為罹患口腔癌主因,每10名口腔癌患者中,就有9名有嚼檳榔習慣。
衛生局也提到,嚼檳榔的人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是一般人的28倍;若嚼檳榔又吸菸,罹患口腔癌的機率則提高為89倍;如果吸菸、喝酒加上嚼檳榔,罹患口腔癌的機會更高達123倍。
另外,檳榔素會使嚼檳者產生欣快感、幸福感、依賴性、唾液增加及心悸等癥狀,若重複且持續嚼檳榔,會使嚼檳者的心理產生對物質的渴求,也會產生身體依賴或耐受性,而無法停止使用。若停止使用,則會出現睡眠障礙、情緒不穩、焦慮等戒斷癥候群,即是成癮。
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,嚼檳榔除了有損形象,更是造成健康危害的罪魁禍首,為避免口腔癌,拒嚼檳榔為最佳之道,並提醒有嚼檳榔或吸菸民眾,應每2年接受1次口腔黏膜檢查,保障自己的健康。
口腔癌防治力調查:臺東花蓮嘉縣嚼檳率較高
「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」今(2)天公布「2015年縣市口腔癌防治力調查報告」,今年已是第5年,共有19縣市參與,參與率86%,只有花蓮縣、金門縣及基隆市未參與。在高嚼檳組中,臺東縣(24.6%)、花蓮縣(18.8%)、嘉義縣(16.9%)最高,而致力防治有降幅是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宜蘭縣。
陽光基金會口腔癌防治專案小組專案經理莊麗真說明調查報告指出,2013年成年男性嚼檳率是9.49%,並以此分組,將高於標準的縣市列為「高嚼檳組」、低於標準的列為「低嚼檳組」。高嚼檳組縣市是臺東縣24.6%、沒有參與調查的花蓮縣是18.8%、嘉義縣16.9%。分析縣市的政策面、執行面及評價面等11指標後,防治力績優縣市則是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宜蘭縣,其中雲林縣嚼檳率降幅是全國最高。
2013年的嚼檳率是9.49%、2014年是9.70%,嚼檳率不降反升。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主席韓良俊表示,調查顯示防治策略待檢討,地方問卷表示,篩檢推動困難、癌癥防治經費不足,偏遠地區基層醫療資源不足。他說,防治是跨部會的,希望可修改健保法、勞工健檢規定,解決民眾缺乏健康意識與健康管理的問題,提出「臺灣口腔癌防治政策白皮書」,比照菸害防制法訂定檳害防治法,賦予防制更多權限。
長期嚼食檳榔除了易致使牙齒變黑、磨損和牙齦退縮,形成牙周病、口腔黏膜下纖維化等情況之外,也被證實與口腔癌有關。根據國民健康署,有關檳榔對健康之危害,世界衛生組織設立之國際癌癥研究總署(IARC)早在1987年即綜合各國研究結果,認定「嚼含菸草的檳榔」或「同時吸菸與嚼檳榔」對人類有致癌性,致癌部位主要在口腔、咽及食道。2003年,IARC依據新有的研究證據,指出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,即使嚼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檳榔子也會致癌。
國健署組長吳建遠表示,目前嚼檳率已有下降,但目前的反轉應只是波動,仍是要再觀察今年及長期的結果。檳榔涉及許多單位,希望透過宣導戒菸同時戒檳,不傾向訂另一法,而是以關懷的方式戒檳。
檳榔小檔案
檳榔以「檳榔果」為主要成分,並以荖葉、荖花荖藤及石灰作為配料。檳榔果即俗稱「菁仔」,其中「檳榔素」和「檳榔鹼」這兩種成分經研究證實具有潛在致癌性,而其添加物如荖花(雌性荖葉的花穗)亦含有弱致癌物質黃樟素。此外,石灰會使口腔黏膜的表皮細胞被破壞,導致表皮細胞發生增生及變異現象,進而助長口腔癌的風險。檳榔的化學物質主要作用於中樞和自律神經,除有些微成癮性外,過量食用也會影響腦部活動,引起全身發抖、走路不穩,甚至幻聽等現象。時常咀嚼檳榔也易致使牙齒變黑、動搖、磨損及牙齦退縮,形成牙週病、口腔黏膜下纖維化等情況。如又有吸菸、喝酒等習慣,將更容易有加成的致癌效果。